|
90年3月19日行政會議通過
90年12月1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91年4月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、主旨:
為鼓勵教師以網路教學之方式授課,並提供學生多元化之學習環境,使師生能充分利用校園資訊網路之便利性及互動性,特訂定本辦
法。
第二條、網路教學類別:
本校網路教學包括(1)全程網路教學及(2)網路輔助教學兩種。全程網路教學以在網路上教學為主,面對面授課為輔;網路輔助教學則以 面對面授課為主,網路上教學為輔。
第三條、實施辦法:
1. 教師實施網路教學前須先上網填寫網路教學計劃,並向計算機與資訊網路中心提出申請,經網路教學推動委員會審核同意後,於本 校網路教學平台上建立課程相關資訊,進行網路教學。
2. 教師實施全程網路教學,須先製作多媒體網路教材,並遵循本校「網路教學教師手冊」及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 」之規定,鐘點費依教務處之規定為一般鐘點費之1.5倍,每門課設置一名課程助教,給與全程工讀費新台幣二萬元。
3. 教師實施網路輔助教學,須維持一般課堂之面對面授課,於課後上網實施教學輔導,鐘點費與一般教學相同。
4. 為鼓勵教師實施網路教學,凡實施網路教學之教師,於學期末由網路教學推動委員會評審出教學績優之教師。全程網路教學績效優
良者給予最高新台幣五萬元之獎勵,而網路輔助教學績效優良者給予最高新台幣二萬元之獎勵。上述兩項額度由網路教學推動委員 會評審決定後,將獎勵教師名單送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備查,並作為升等及學校優秀教師選拔時之重要參考指標。
5. 網路教材製作之相關設備及其它必要之協助,由計算機與資訊網路中心提供之。
6. 學生選課及成績評量等相關事宜,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第四條、附則:
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呈請校長公佈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南台科技大學 計網中心 版權所有
Southern Taiw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. All Rights Reserved
|
|